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》和省、市、县《关于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》精神,规范我园招生管理工作,维护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,根据我园实际,特公告如下:
一、 招生范围:农大教职工子弟。
二、 招生年龄:截至2017年2月28日满两岁半的幼儿。
三、 招生程序:
1、 报名时间:2017年2月27日
2、 报名地点:幼儿园办公室
3、携带材料:农大子弟(带父母工作证或所在单位证明);农大教工孙子、外孙子(带祖父母、外祖父母老干部处证明);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、儿童出生证、预防接种证。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实和上交复印件一份及出生证原件(录取后归还家长)。
农大附属学校幼儿园
2017年1月10日